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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经纬客户端2月3日消息,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7次《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》(下称《报告》)显示,截至2020年12月,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6.17亿,较2020年3月增长5703万。《报告》显示,电商直播用户规模为3.88亿,在电商直播中购买过商品的用户已经占到整体电商直播用户的66.2%。
来源:《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》
《报告》显示,截至2020年12月,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6.17亿,较2020年3月增长5703万,占网民整体的62.4%。其中,电商直播用户规模为3.88亿,较2020年3月增长1.23亿,占网民整体的39.2%;游戏直播的用户规模为1.91亿,较2020年3月减少6835万,占网民整体的19.3%;真人秀直播的用户规模为2.39亿,较2020年3月增长3168万,占网民整体的24.2%;演唱会直播的用户规模为1.90亿,较2020年3月增长3977万,占网民整体的19.2%;体育直播的用户规模为1.38亿,较2020年3月减少7488万,占网民整体的13.9%。
《报告》指出,以电商直播为代表的网络直播行业在2020年实现蓬勃发展,在促消费方面,网络直播成为拉动经济内循环的有效途径。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双重背景下,“跨越信息鸿沟、实现安全交易、形成健康循环”成为政府与企业的重要目标。网络直播作为“线上引流+实体消费”的数字经济新模式,完美契合了上述需求,因而成为发展新热点。
《报告》称,随着疫情期间用户线上消费习惯的加速养成,直播电商已经成为一种广泛受到用户喜爱的新兴购物方式。数据显示,在电商直播中购买过商品的用户已经占到整体电商直播用户的66.2%,其中17.8%用户的电商直播消费金额占其所有网上购物消费额的三成以上。
来源:中新经纬客户端
吉林日报全媒体 编辑:赵树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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